教導處-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(112年12月修訂版)
一、各校辦理各項流感防疫工作,說明如下:
(一)落實「生病不上課、不上班」原則:請感染流感者佩戴口罩,指導其適當休息、補充水分及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,並儘量與家長溝通,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。
(二)強化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衛教宣導
1.建立良好衛生習慣:養成勤洗手、注意手部與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習慣,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、空氣不流通之公共場所,如有呼吸道症狀時佩戴口罩;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,或用衣袖代替;與他人交談時,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。
2.維持健康生活型態:適度運動、充分睡眠及均衡飲食。
3.注意危險徵兆,儘速就醫:宣導感染流感者如出現呼吸困難、急促、發紺(缺氧、嘴唇發紫或變藍)、血痰或痰液變濃、胸痛、意識改變、低血壓、高燒持續72小時等危險徵兆,應儘速就醫。
4.鼓勵接種流感疫苗,如前往傳染病流行地區旅遊、學術交流,可評估需求或依「旅遊醫學門診」諮詢建議,採取接種疫苗等措施。
(三)提供適當設備與支持環境: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備與用品,保持教室清潔與通風,維持寬敞空間;另定期實施環境清潔消毒工作,並視需要增加辦理。
(四)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: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健康與請假情況,如學生出現異常請假狀況,應聯繫家長了解原因。
二、綜上,如出現疑似群聚感染事件,務必通報地方衛生單位及進行校安通報,並配合地方衛生單位執行疫情調查等。
三、依據學校/幼兒園/補習班/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,目前相關研究顯示,在病毒未產生重大變異或造成大流行時,停課對流感疫情控制之助益有限,且流感有疫苗可供預防,又停課時,難以確認學童會留在家中,對疫情之控制成效不易預期。但學校/幼兒園/補習班/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等機關(構),可考量當季學(幼)生流感疫苗接種率、預防性投藥情形及流行期病毒變異狀況等因素作個別評估,如有必要,可與本府衛生單位及本府教育處討論後研判執行停課措施。
四、各校經評估需採取停課措施時,建議以發生群聚之班級至少5天(含例假日)為原則。生病者則應持續停課至退燒至少24小時,才能返回上課。
相關檔案
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.pdf
相關連結
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
| 發布時間: |
2025-09-25 14:40:58 |
| 發布單位: |
五湖國小教導處 |